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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异的知青园
  作者:李乙隆 发表日期:2003-04-05 22:51:49

知青园原名知青田,是下乡知青学大寨赶昔阳战天斗地开山造田造出来的,那时候以粮为纲,种水稻,严重缺水,知青们一插上秧便开始抗旱,累死累活,亩产两百斤,报表上多填了一个零。知青回城后,便荒着。荒了一阵子便种上了水果。种上水果后,称为知青园。知青园承包给村民去管理,至今已四易其主。第一个承包者只承包两年,第二个承包者也承包两年,第三个承包者承包三年,第四个承包者承包50年,承包期太短不利于知青园的可持续发展,承包期长使承包者不仅可在原有的基础上加强管理,还可以增加投资,使知青园这片土地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当然以前承包期短并非承包者目光短浅,而是政策上的原因。

知青园种植有香蕉、桃、李、龙眼、荔枝、梨、橄榄等。第四个承包者还在知青园中有泉眼的小山谷里筑起水坝,截起了纤细的泉水,蓄成一个小水库,也可称为池塘。水中养鱼虾,水上养鹅鸭。第四承包者还在知青园里养起了蜂,还养着一群鸡,养了两条大狼狗,养了十多头羊。知青园中极少采用化肥和饲料添加剂,讲究天然,近乎一个生态圈。除了人畜粪便外,还把那些长势茂盛的小草锄下来,晒干后,弄成一堆一堆的,在上面盖上一定比例的干泥土,烧起来,这是我们家乡人所说的“火烧土”,是极好的有机肥。我不想用生花妙笔去描状知青园姹紫嫣红、蜂飞蝶舞的春天,去描状波光粼粼、鹅欢鸭叫的池塘晨景,去描状知青园中生气勃勃的各种生命,更不用说枝头上那些生动的果实了,只凭上面那些说明文般的平实介绍,你已经对知青园充满神往了。你一定要问,知青园的第四任主人是谁,你想与他拉拉关系,以后到他那儿去玩。告诉你吧,知青园的第四任主人正是在下,本文的叙述者、未来的著名作家李某。

知青园第三个承包者是个高考落榜者,高大英俊,有文化又能吃苦耐劳,承包果园足见其创业雄心。他叫玉坤,名字有点女性化,人腼腆、内向,比女孩还怕羞。名字及性格,与他的外表都不相称。但这并不妨碍他成为本村姑娘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乡村姑娘可不懂白马王子什么的,是叙述者为省点脑力,按自己思维习惯写上去的。反正意思清楚就好了,大家不会苛求于我的是不是?我还算不上什么大作家,如果是大作家,我犯得着脸朝黄土背朝天来侍弄这知青园吗?丑话说在前面,大家也许就不会对这篇小说期望值过高,读后因失望而迁怒于作者。

白马王子——既然“玉坤”唤起来有些女性化,有损于这篇小说男主人公的高大形象,还是谓之白马王子——安营扎寨在知青园之后,便大刀阔斧进行改革,铲除杂草,补种果苗,筑起小水坝,疏通水沟,在山上挖了一个大厕池,在厕池边上围起齐腰高——恰好遮去羞处的小石墙,可在里面淋浴和大小便。厕池不但积肥,还蓄水,有一条水沟通向厕池,晴天水沟是干的,下雨天便有水流进厕池,可用来浇果苗。本来白马王子是会把知青园一直承包下去的。他在承包合同中加上:“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意继续承包,应给予优先;倘若乙方承包不成,甲方要对乙方新种的果树给予补偿。”倘若他一直承包下去,我便不会成为知青园的第四任主人,也不会在这里饶舌了。其实,尽管我对知青园一往情深,我还是希望白马王子能一直承包下去,我总不能为了成为知青园主人,为了写这篇小说,而让白马王子死于非命呀。看着这么优秀的一个青年,死在22岁上,谁不痛心!可不管我的美好愿望如何,白马王子径自死了,死得没商量。

我现在胼手胝足于知青园,可谓是踏着白马王子的足迹,继承白马王子的遗志,化悲痛为力量,努力开创知青园的新局面。

知青园里有一排知青小屋,是石屋,在村民眼里神秘得很。何止神秘,分明是恐怖呀!我真的不是写小说的材料,扣人心弦的素材落到我手里,纯属浪费。就说给小说定题目吧,这篇小说完全可以题为“恐怖的小石屋”,我怎么就起了这个既不风花雪月,又无刀光剑影、鬼怪精灵的名字——《知青园第四任主人追忆前任》。怪不得我发在网上的文章点击率总是低得有伤自尊,没有一个撩人的好题目呀!我也不会搞一个“酷”一点的笔名。在网上,笔名其实很重要,就像广告征婚的女子,倘若有一个雅致隽永、音韵悦耳或洋里洋气的芳名,应征者一定要比名字土气俗气者多得多。大家知道,我的名字比我的相貌更缺乏说服力。怪不得有些人转发我的文章,总要删掉我的署名和改掉文章题目。

知青小屋一排4间:一个男宿舍,用途略;一个女宿舍,用途略;一个储藏室,放生产工具和劳动果实;一个名字略,作厨房、食堂用。后面还缀着一个小小的卫生间,用途略。卫生间下面是一个小厕池。最先倒塌的是卫生间,到现在仍十分完好的是女宿舍。男宿舍被台风掀去半个屋顶;由于地基的关系,储藏室倒了一面墙,屋顶也塌了下来,一地碎瓦;厨房没有铺上水泥地板,杂草葳蕤,缺乏阳光——阳光只能从窗口照进来——杂草不是碧绿一片,而是杂着笋白和鹅黄,十分娇嫩。下雨天,屋顶漏雨严重,故不担心草们缺水喝。

第三任主人住在女宿舍中,第四任主人住在自己新建的、离知青小屋约150米远的两间沙灰平房中。知青小屋作为一个历史景观,诗意地茕茕孑立于山坡上。那段历史已经受到否定,当时那男五女四的九个小青年也未见哪个成龙成凤,故那景观理所当然地寂寞着,就连知青们曾回来过也视若敝履,只在那个女战友的坟堆上压上一些坟纸,烧了一些纸钱,便头也不回地走了。他们与几位村民偶有来往,一定也听过知青小屋中那桩不幸——被演绎成不祥的传说。在那桩不幸发生前,他们每年清明前后都会来扫墓。那桩不幸发生后至今,他们只来过一次,据说,那位叫元的——坟堆里那位女知青生前的恋人回去后生了一场大病,他们便不再来了。知青小屋天天在我的眼皮底下,我对它并不熟视无睹,偶尔会对着它发一番感慨,为它写过一篇散文。父亲极力反对我包下知青园,理由便是知青小屋,还有那个坟堆。在父亲看来,那个坟堆还好处理。我在知青园的边界种上蒺藜,父亲要我把那个坟堆圈在蒺藜外面,他说宁可把我的“版图”缩小半亩地,也不能把坟堆圈进来。当然,“版图”一词是我写着写着,很自然就跳出来的,父亲那样的文化水平是玩不起这种幽默的,他当时说的原话我记不起来了,反正是指承包范围之类。我笑着说,如果真的有鬼,鬼们上天入地,那蒺藜就能把鬼挡在外面吗?再说知青园发生的“鬼案”是在知青小屋中,知青小屋就在知青园中间,你能把它圈出去吗?我如果怕鬼,就不会把知青园承包下来的。说来还得感谢“鬼”的帮忙,不然,凭我的经济实力,怎么能把知青园承包下来呢?承包知青园,首期付款500元,以后每年交1000元,便宜得很。我也懂人情,那些干部没少吃过我的果子。上头有人来骗吃骗喝,也少不了拿我的果子招待,临走时拎走的大包小袋,除了村办厂的茶叶,便是我的果子了。当然,如果我不承包,牲畜践踏,人类推残,知青园早就荒芜了,还有什么果子不果子的。

我这个人不但懂人情,也讲“鬼情”,各种果子成熟时,我总摆一盘到那坟堆前,摆一盘到那女宿舍中,还插上一柱清香。逢年过节也烧些纸钱。对这些我无所谓信,也无所谓不信。既然有些事情谁也说不清,我这个果农何必费心呢!

我的果园在合同上的叫法是知青园,我称之为南山月山庄,自封为庄主。南山月山庄的前身知青田,正经的叫法是南岭知青农场。南岭知青农场曾经报纸有名、电台有声,之所以未能“电视有影”,是因为那时还没有地方电视台。

知青农场曾经红红火火,知青小屋也曾经风风光光。瓦亮壁白、窗明地净。墙上有领袖像和那时候各种流行的宣传画样板戏剧照什么的。对比当时的我们村,知青小屋绝对称得上雅致洁净格调高的去处了。我曾跟读高中的大哥去知青小屋玩,满墙的画使我眼花缭乱,红光一片,让人感到临火般的温暖。对温暖的记忆使我记得当时正是冬天。那时候的衣服比现在少,那时候的冬天比现在冷。当时我怯怯的,怪生份,但过后却把这经历当荣耀,跟小伙伴们炫个没完。

葬在这园中的女知青,当时不过十七八岁吧,但在八九岁的我看来,俨然是个大人了。知青们进村文艺宣传,演铁梅、喜儿的,就是她。

她,好端端的一个人,大家说她死了,她就真的死了。她在一次抗洪中,被山洪冲下山去 。其实知青农场不可能有多大的洪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失足沿着水流滑下山去,但大家都这样说,我苟且沿用。不管她以什么方式下去,结局却是一样的:她撞死在石头上。

当时追悼会很隆重,有地级领导参加,还到处贴上向她学习的标语。那时我就想,如果能死得像她这样热闹,再死几次也不怕。

我这样说似乎有点没心没肺,但小孩子懂什么,你别见怪。说我当时全不懂事也不恰当,隐隐约约意识到她再也不会回来了,心里还是有一种说不出滋味的难受。只是小孩子没定性,难受归难受,听到追悼会上鞭炮一响还是同其他孩子一样欢呼雀跃去拾没炸开的炮子。断断续续还是难受了一段时间,五六天吧。每次难受起来,很快被什么好玩的事打断,持续时间倒不长。倒是年事渐长,偶尔想起她时,偶尔会惆怅和感慨一番。偶尔路过知青园,看到那颓败小屋,萧索孤坟,偶尔也触景伤情。成了知青园第四任主人之后,知青小屋与她的坟墓天天在自己的眼皮底下,本应熟视无睹起来才合乎常理,但在某个时候,不知是自己情绪低落而感受到知青小屋与她的孤坟的荒凉、落寞,还是凄清的景象,使自己更加郁郁寡欢。好在这偶尔的偶尔,其实不多,糙爷们一个,倘若经常那么自作多情地“偶尔”一下,也太娘们了。

我一直羞于叙述她搓着我的手时,我的下身很争气地挺了起来那一种很新鲜很舒服的感觉。她拿糖果给我吃,见我手脏,便为我洗手。她在热水瓶中倒出了一点水又舀进了一瓢冷水,在脸盆里,水不温不冷,她的手掌暖暖的,搓着我的手。现在想来,她的手根本不像现在少女的手,有点黑有点粗,掌上有厚茧,糙糙的。她的手掌握着我的手时,感觉实在好极了,下身不由自主地处于充血状态,当时我七八岁。那是我第一次雄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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